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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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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查阅或下载,网址为(http://www.acheng.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阿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阿城区牌路大街370号;邮编:150300;联系电话:0451-537229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卫健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28号),圆满完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卫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坚持抓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年度各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在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同时,时刻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健康信息。通过“阿城政府网”(微信)主动公开信息百余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56条,通知公告9条。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微信工作动态130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办理卫生许可57件,行政处罚7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依申请公开

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惠民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卫健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通过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及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已公开的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等举措,致力于全方位提升工作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推进全区卫健系统政务新媒体缩量提质增效工作,对无力运维、安全保障能力薄弱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整合,着力构建全区卫健系统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医学常识。国家、省发布的重要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及时跟进,全面解读新政策内涵,突出新形势下的新特点,并组织全区各医疗机构、专家,大力宣传新举措,每日更新宣传内容。

(五)监督保障

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实时跟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一是卫生健康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实用性还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2024年,一是将多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关注点,加强分类、精准推送。二是将丰富、细化解读内容,让政策解读更易理解、更具操作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文件下载: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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