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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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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查阅或下载,网址为(http://www.acheng.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地址:阿城区金龙路13号;邮编:150300;联系电话:0451-537966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28号),圆满完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行政复议,没有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有效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权威。积极维护政策文件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及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诉求举报等。

(五)监督保障

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安全、正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够,对条例的学习有待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不够。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2024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条例》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发挥短信平台、公开栏、LED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将信息平台建设成为与市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展示城管形象的窗口,用实际行动赢得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文件下载: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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