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4-01892

阿城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阿城区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查阅或下载,网址为(http://www.acheng.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阿城区公安局,地址:阿城区金龙路甲1号;邮编:150300;联系电话:0451-5372128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城区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28号),圆满完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阿城区公安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并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阿城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涉及机关简介、权责清单、工作动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阿城区公安局全年未收到需要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信件,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阿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对外发布信息工作,将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工作与维护社会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对外信息发布上,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并根据单位自身职责职能,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公开,不断提升公众对公安工作信息的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区政府网站、平安哈尔滨微信公众号、平安阿城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对涉及单位及行业领域相关各类非涉密信息进行公开,所有公开内容均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对外发布流程及内容审核流程。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三级责任人报备制度,在平安阿城微信公众号上设立有监督留言机制,以广泛接纳人民群众对各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建议。同时,本单位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并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轮训的重要学习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7

行政强制

7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5.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一是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清晰。政务公开的信息分类有时不够清晰,给群众查询带来了些许不便。二是公开内容有限。由于部分公安工作涉及警务秘密,所以信息公开内容相对有限,未能向社会各界全面反映阿城区公安局工作情况的全貌。三是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尚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2024年,一是优化信息分类。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重新分类,以方便查询。二是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文件下载:阿城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