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统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报告通过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cheng.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统计局,地址:阿城区上京大道66号;邮编:150300;联系电话:0451-53734703。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高质量提供统计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做了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分析、财政预算等相关信息20条。其中,政务信息4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信息1条;统计执法信息2条;统计数据信息12条;财政预算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收到的相关统计数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报告,指派专人及时和申请人对接,认真负责地解答申请人提出问题,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权限内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
(三)政务信息管理。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信息发布“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审核部门和审核人员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对拟公开发布信息进行审查,杜绝发生任何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没有公开;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三是公开内容不充足,信息量较少,不能满足公众需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条例》精神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意识,增强政府公开责任心。二是不断加强信息提供渠道,突出重点领域特色亮点宣传,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增强公开信息意识,加强管理、审核、保密制度,确保公开信息无误,更好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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