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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6 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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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哈尔滨市阿城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报告通过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cheng.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哈尔滨市阿城区财政局,地址:阿城区牌路大街361号;邮编:150300;联系电话:0451-537210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城区财政局按照新《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到““六稳”、“六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梳理财政部门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紧密结合财政工作业务实际,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财政工作相关信息,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发布财政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区财政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设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词等内容,发现疑点及时通知各部门人工审核通过,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为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及保证质量,建立多项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建设工作,充分运用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会计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公开内容,保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助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是信息公开形式、文字表述有时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和提高:一是继续加强学习,规范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二是进一步严格要求各科室负责人重视并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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