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和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经办银行: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金〔2023〕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安排你行202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和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
专项资金拨付后,由你行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拨付审核管理,确保资金合规使用。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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