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镇

信息来源:平山镇政府 更新时间:2024-03-19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

  2.组织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

  3.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4.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

  5.负责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7.根据省、市镇改革指导意见和原镇“三定”规定内容可适时调整相应主要职责。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哈绥街1号

  镇政府政务值班电话:53834128

  镇政府电子邮箱:53834128@163.com


党委书记:沈恩伦,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凯,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政协工作。侧重抓安全信访、财务管理、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镇区污水治理、镇区卫生秩序管理、机关风纪和日常管理工作。

人大主席:张春英,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大豆制品产业发展专班全面工作;分管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协助镇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及上级巡察发现反馈问题的牵头整改工作。

党委副书记:柴立波,分管党群(组织、宣传、团委、妇联、老干部、关工委)、政法、综治、统战(工商联)、司法、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河长制、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出地等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工作;协助镇长抓政协工作、扫黑除恶工作。

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焦瑞,主持平山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反邪教工作,协助镇长抓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消防工作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李仲爽,援藏(2022年-2025年)暂不分工。

党委委员、副镇长:邹民,分管常务、应急(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秸秆禁烧)、审计、发展和改革、不动产、金融、保险、小商品销售和粮食、城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电业、消防、镇区公共秩序管理等工作。

副镇长:刘海庆,分管乡村振兴、教育、卫健(含疫情防控)、计生等工作,协助常务副镇长协管生态环境(秸秆禁烧)、应急(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曲功财,分管纪检、巡察及上级巡察反馈问题牵头整改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祖强,分管武装工作,民政(残疾人)、信访维稳。

人大副主席:秦勃天,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分管统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民族宗教、文化体育、旅游、广播、通信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唐梦圆,协助党委副书记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劳资,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团委、老干部、关工委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工作抓宣传、意识形态、邮政等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董乃辉,分管街道社区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社、社保等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民政扶贫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负责财政管理、税收等相关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3.综合执法办公室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区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事业单位职责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4.综合文化站

综合文化站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平山镇下辖六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平山村、双河村、北川村、绥中村、治安村、星光村、中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