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街道

信息来源:杨树街道办事处 更新时间:2024-07-29

(一)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本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负责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完成区委和上组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事处主要职责

1、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

2、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村屯建设,发展乡村文化、社会教育、村屯卫生、村屯体育等事业;

3、负责自管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环境)责任制;

4、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5、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的查处工作;

6、积极支持辖区经济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7、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科普活动;

8、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着、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9、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

10、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三类以下单位安全防火工作;

11、组织防汛救灾、社会救助,完成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13、参与新建居民住区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以及其他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14、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5、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杨京大街79号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韩伟,主持街道党工委和人大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刘雪松,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张春荣,分管党群、政法、常务、人大、政协、保密、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统战、民族宗教、营商环境等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信用社。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纪工委书记:陈伟,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副主任:张艳丽,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农业统计、河长制、防汛、秸秆综合利用、林业及森林防火、旅游、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疫情防控等工作。协调电业所、邮政支局、卫生院、中心校。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武装部长兼街道副主任:冯国庆,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安全应急、工业、招商引资、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食品安全、土地城建、民政、残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地保险等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党工委组织委员(副处级):李强,分管交通、环保、信访等工作。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督查考评、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辖区人大、统战、武装、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机构编制;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联系协调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组织、指导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协助做好土地征用、拆迁改造等工作;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以及其它配套项目的初审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拒绝验收并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市、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及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统筹推动区域发展;承担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人才经济等工作,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科普、统计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街道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决定、指示;承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经合社“三资”管理工作;承担抗台防汛、抗雪防冻、防潮等工作;组织协调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一般性生产者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涉及农业农村事务的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林、牧、渔)业生产服务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监管工作;承担河道及水利、气象工作;负责休闲农业、环保、生态旅游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布置的各类普查、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服务企业、安商稳商工作;对辖区内文明单位评选的建议权、推荐权。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一)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收缴党费和特殊党费;接纳流动党员,组织其活动或帮助其落实相应党组织等有关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文化综合相关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二)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三)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四)承担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协助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司法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计生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广播、教育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农民生产收益测算分析。其他农业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