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阿城区石材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阿城分局、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阿城生态环境局、区林草局:
为打击石材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挥群众日常监督力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阿城区石材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哈尔滨市阿城区石材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为打击石材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挥群众日常监督力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举报奖励制度。
一、有奖举报适用范围
(一)对盗采盗挖、越界采矿等破坏性和非法采矿行为的举报。
(二)对矿山砂石骨料露天堆放、扬尘生产等污染环境行为的举报。
(三)对毁坏、侵占林地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举报奖励
(一)举报信息经相应执法部门查证属实、立案查处,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阿城区相关部门掌握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三、受理单位
涉及对盗采盗挖、越界采矿等破坏性和非法采矿行为的举报,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阿城分局(阿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涉及对矿山砂石骨料露天堆放、扬尘生产等污染环境行为的举报,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阿城生态环境局。
涉及对毁坏、侵占林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阿城区林草局。
四、奖励方式及资金来源
奖励方式及奖励金额由受理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办法、条例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奖励资金可在行政处罚中支付。
2022政办发2号(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阿城区石材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doc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