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阿城区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阿城区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推进我区黑臭水体整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城建〔2015〕130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整治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5〕3号),结合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分管负责、综合整治、协调发展、确保达标”的工作原则,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活水循环、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科学治理路径,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消除“城区黑臭水体”为核心,对城区内河流进行定期巡查、排查,及时对确认的黑臭水体实施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城区内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实现城区河流水清、水畅、水生态良好。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巡查排查。开展城区内河流的经常性巡查、排查
和水体水质检测,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汇总,每月上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整治计划。若排查出存在黑臭水体组织编制完成黑臭河道基础资料清单,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明确水体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面积、长度、所在区域、水质状况、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负责人、达标期限等。根据已掌握的水体污染和投诉情况,对黑臭河道进行民意调查,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所确定的水体水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照《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划分水体的黑臭等级,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
(三)确定整治方案。在系统分析黑臭水体的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来源基础上,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筛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初步确定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径,预估所需的工程项目概算、年度资金需求和实施周期,预测水体整治效果,“一河一策”确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
(四)有序推进整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各职能部门和各相关镇街,按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四、职责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的督导协调工作,负责区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城区内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污的监管;负责城区内河流水体水质的监测和汇总;依法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引导鼓励达标企业采取提标、减产等措施,减少污水排放量;参与对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定期向区政府和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水体水质监测情况。
区水务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内河流入河排污口审批监管;负责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中有关调水活水和清淤疏浚等涉水项目方案的编制与实施。结合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协同推进黑臭水体实施综合整治。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区内河流岸边、水面垃圾的清理及国有建设用地上违建拆除,配合城区内河流沿线镇街开展执法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整治中有关污水收集处理等工程建设项目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运行。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与整治工程相关规划协调及黑臭水体整治有关执法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整治项目审批、立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整治项目资金保障、审核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镇街对城区内河流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群众满意。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城区内河流沿岸规模养殖治理等工作,做好综合整治的配合工作。
各相关镇街:作为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城区内河流日常巡查排查工作,定期向区政府和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巡查排查情况;对巡查排查或群众投诉举报的疑似黑臭水体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一步判定确认;负责城区内河流沿岸废品收购站、散养户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黑臭水体实施整治和执法;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满意调查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雪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玄亚明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险峰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余洪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君彦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景荣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连 群 区统计局局长
柳阿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贾传波 区水务局局长
袁开友 区规划分局局长
潘光辉 区财政局局长
相关镇街主要领导
成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镇街分管领导。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柳阿红(兼)
副主任:王雅君(兼)
副主任:代春波
联系人:王兴中,联系电话:5378497313936542219,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咬定目标任务,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协调保障机制。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二)保障资金到位,确保工作开展。采取多种方式筹措黑臭水体整治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举行广场大型活动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的意义,主动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的良好氛围,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检查督促,认真组织考核。将各部门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五)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对于已经完成治理任务的水体,各部门要充分履职,定期巡查、检查和水质监测,确保城区内无黑臭水体。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对城区水体造成污染和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和措施,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件下载:哈阿政规〔2019〕13号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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