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阿城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阿城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哈政规〔2019〕6号)精神,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努力实现全区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提高残疾儿童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提高康复服务质量。精准施策、科学统筹。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二、具体内容
(一)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阿城区户籍(或持有阿城区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10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
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详见《哈尔滨市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附件)。
多重残疾儿童按其所包含的残疾类别,可申请最高救助标准的康复训练项目,不允许两项或以上叠加申请康复训练项目。
(三)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区残联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残疾儿童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区残联与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
3.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省、市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4.效果评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每年度要对在训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康复效果评估,区残联直接采用省、市残联的评估结果。
5.资金结算。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
生的费用,经区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结算。
(四)经费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市、区的儿童救助资金在扣除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区政府负责制。各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残联、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卫健、发改、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区残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儿童残疾筛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监管、救助对象审核工作;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
区教育部门要支持具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幼儿园开展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就地提供康复服务。
区民政部门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加强对所属康复机构的指导。对纳入“明天计划”“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等项目的残疾儿童,抓好康复救助推进落实。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仍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方式予以救助。
区财政部门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医保部门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套取基金行为和没有让参保人享受到医保待遇行为进行监督。
区卫健部门负责医疗康复机构的资质审定和管理监督,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落实市残联、原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哈残联联发〔2018〕2号),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
区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发改部门关于医疗康复服务项目价格方面的政策,依法依规做好营利性康复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督促康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区扶贫部门要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认定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
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
本意见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
附件:哈尔滨市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docx
文件下载:哈阿政规〔2019〕21号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