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有关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承担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国家、省、市拨付的统计事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上京大道 66 号   区政府办公大楼8层

    联系电话:0451-53734703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党组书记、局长:刘玉民,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对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负责,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报告工作。

    二级调研员:张传海,负责党群等工作,包括组织、宣传、统战、妇联、共青团、人事、老干部、工会等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党支部工作。负责区委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级调研员:于彩超,负责机关常务、普查、工业、贸易业、服务业、文化产业、科技研发、劳资、人口抽样调查、能源、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局安排的临时性业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冰,负责法规、纪检、GDP核算、农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扶贫、防疫,协管普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综合科    联系电话:0451-53734703    电子邮箱:acstjj@163.com

    负责协调、管理机关行政工作,政务信息的搜集、传递、反馈、文秘工作及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档案资料、安全保密、信访接待、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计算机管理、后勤服务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内工作目标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长办公室会议事项的落实和局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安排。

    负责对全区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收集、整理、编辑和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编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综合信息资料;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区综合性统计数据。

    业务科    联系电话:0451-53734671    电子邮箱:acstjj@163.com

    负责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区搜集、整理和测算季度、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以及有关社会经济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调研报告;开展宏观经济监测和评估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全区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核算工作。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担工业、规下工业企业和样本村调查、规模以下科技型企业研发数据统计、交通、能源、劳动工资、R&D清查、科技、劳动力、人口抽样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贸易、内资统计监测、限额以下批零住餐调查、部分事业单位统计调查、规模以上服务业、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省市区产业项目认定监测、PPP项目和三新项目认定监测、建筑业、房地产业、农业等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承担专业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接收统计区域内农垦单位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