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推动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镇政府(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协调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镇政府(街道)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八)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民权大街30号 5 层

    • 局长:刘少伟    办公电话:53769600

      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0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应急局局长,负责应急局全面工作。

    • 副局长:马涛

      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9月入党,现任应急局副局长,分管综合科。

    • 副局长:王俊

      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入党,现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科及危化科工作。

    • 副局长:马春涛

      男,满族,1972年11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入党,现任应急局副局长,分管应急指挥中心。

    (一)综合科。联系电话: 5372387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史志、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承担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统筹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负责调动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镇政府(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举报受理中心日常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