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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补贴申请和审核流程

日期:2023-10-07 来源:阿城区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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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1、年满60周岁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失能老人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2、失能老人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低保发放指定银行开设的储蓄存折账号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或病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

3.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办养老机构内供养的“三无”“五保”失能老人,其《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评估表》、《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由所在机构负责填写,直接向老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申请办理。

二、审核

1、街道(乡镇)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由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小组对申请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入户调查评估,通过对老人的基本情况调查、生活能力和认知能力的评估,并填写《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评估表》,形成评估结论签署审核意见。评估结果在街道(乡镇)公示栏公示3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进行信息录入,建立街道(乡镇)失能老人信息数据库。将审核合格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评估表》和《哈尔滨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发放明细表》及电子版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2、区民政局应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失能补贴发放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在材料上注明理由后退回街道(乡镇)。

3、市民政局每月25日前将各区上报下月补贴发放情况汇总,向市财政局报用款计划,同时将发放人员名单报银行,市财政局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护理补贴资金拨付到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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