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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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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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哈尔滨市阿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3-07-14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哈人社规[2022]121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开展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在阿城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555”(身份证年龄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
(二)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
要求上述对象实现灵活就业,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一)“4555”人员享受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60个月);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从申报之日起至结束,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阿城区“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补贴9.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1248元执行,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656元执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养老保险流水(在镇街、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打印);
2.医疗保险缴费流水(哈尔滨银行打印);
3.医疗保险证明(金都街、金城街、通城街、河东街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打印;户籍在舍利街、松峰山镇、平山镇、小岭街、玉泉街、亚沟街、阿什河街、双丰街、杨树街、交界街、蜚克图街、新利街、料甸街、红星镇、金龙山镇)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补贴需到阿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叫号办理《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一张纸上);
5.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及本人页印一张纸上);
6.与单位解除关系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3、7、11页复印件);
8.档案主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办理过近四年社保补贴人员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9.2张一寸红色背景近期照片;
10.如曾有营业执照提供注销证明原件。
已办理过2021年社保补贴的人员只需提供上述原件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农垦系统申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哈人社规[2022]121号)文件精神,原农垦系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由移交属地负责发放。农垦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所需提供材料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所需材料一致。
五、助保贷款人员申报
助保贷款成功在阿城区申报医疗保险补贴的人员,还需提供《哈尔滨市个人“助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所需材料一致。
六、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一)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已注册营业执照的法人、股东和高管等;
(三)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四)享受财政供养的;
(五)其他不属于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情形的。
七、补贴补办
2019-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八、办理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2023年7月14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所在镇街、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认定及申报,逾期不申请者将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本年度应享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哈尔滨市阿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