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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迁执行通知书

信息来源:阿城区住建局 更新时间:2023-07-27

高鹏、华玉萍、高桂华(纪坤)、焦学坤、冷杰、刘广详、刘坤、刘淑萍、曲桂玲、滕德富、施坤、王春雷、王淑华、谢淑英、徐希临、于杰、赵淑珍、朱国范: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区政府决定对你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搬迁并依法拆除。现责令你户于2023年8月6日前自行搬迁完毕,逾期仍不搬迁的,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征收房屋依法实施强制搬迁并依法拆除。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