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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经费支持的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阿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更新时间:2023-10-20

一、政策依据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哈发〔2023〕3号)第16条第三款第1项“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

二、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来源,与国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

3.申报单位通过国际科技合作,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或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或为我市项目引进、成果转化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

4.符合《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研究类、研发类、孵化类、服务类四种类型之一,并满足备案相关要求。

三、支持标准

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

四、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备案补贴申报书》,包括:

1.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运行情况总结。

2.依托单位财务审计报告,研发支出、国际科技合作支出等佐证材料。

3.项目引进、成果转化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等相关佐证材料。

4.承担各级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引进国际技术成果等佐证材料。

5.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佐证材料。

6.获得的荣誉、表彰和奖项等材料。

7.组织开展的国际性会议、活动等佐证材料。

8.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长的佐证材料等。

9.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www.harbin.gov.cn)的“政务公开-政府机构-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发布征集通知;

(二)条件审核:市科技局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拨付资金: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支持标准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后,按照财政支付程序拨付资金。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国际合作与外国专家处

联系人:韩苗苗

82363541、13704817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