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要城区水务局 更新时间:2024-03-28
按照黑河办字〔2024〕6号《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强化全区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落实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责任制,现将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示如下: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