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哈尔滨市阿城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4-07-0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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