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阿城区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生产奖补公示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阿城区乡村振兴局 更新时间:2021-12-06

根据黑人社发【2021】16号文件《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每年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省内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不含公益岗),且家庭其他成员自主发展生产经营的,可由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给予生产奖补,其中跨省就业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省内就业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政策执行时间至2021年底。通过组织各镇街申报,对符合生产奖补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做到应补尽补,共有124名符合奖补条件。共需奖补资金87000元,所需资金从衔接资金中安排。

特此公示,公示期10天。

附件:阿城区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贫对象生产奖补发放明细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1-53767031

联系人:代 梅  董 波

受理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阿城区上京大道66号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