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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4-08-13 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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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新闻、网络、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等突发事件,保证农业农村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适时启动本级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落实农业农村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新闻、网络、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等突然事件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农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3、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农业农村局新闻、网络、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事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恢复。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业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春生局长

副组长:张文艳副局长

高忠信副局长

肖志权副局长

许文学副调研员

成员: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涉农新闻、网络、自然灾害、生物灾害、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研究和通报本单位放心工作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农业、畜牧、农机、农产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全区农牧灾害信息,指导和协调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协调本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质的申报及分配。

(3)确定局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农业防汛、生物灾害、农产品安全、特大农机安全事件、水上安全等,根据灾情情况,负责向灾区派遣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小组。

(4)成立农业农村局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舆情处理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区委、区政府的联系;负责提出突发事件防范的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农业应急措施的落实。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及时收集、核查、汇总情况,并报告事件动态。

(3)负责协调各成员科室组织人员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归档;组织自然灾害调查、评估。

(4)密切与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和向镇街传达与农业农村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请示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动向。

3、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信息组:成员科室为局办公室、财务科、农业农村科、行政审批法规科、项目科、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工作预案,协助领导决策。收集、统计、分析突发事件信息,编报处理阶段的情况报告,争取和筹集应急资金、物资,监督资金、物资使用等。

(2)技术服务组:成员科室为农业农村科、项目科、局属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责是:指导成熟农产品的及时抢收,组织恢复生产,开展改种技术培训,土壤改良,畜牧生产恢复等。

(3)农业执法组:成员单位为行政审批法规科、农业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执法,查处假冒伪劣农资、饲料坑农害农行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

(4)物资保障组: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职责主要是:所需防护用品的供应;负责储备后勤物资;负责各组工作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保障。

(5)宣传教育组:由局机关工委负责。主要是职责是:负责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做好政策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来源

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镇街农业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区农业农村局与区委、区政府等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

2、采集内容:信访情况;农业执法情况;农业自然灾害受灾情况;农作物损失程度;农业基础设施毁损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重大疫情情况;植物疫情情况;农产品安全生产情况;重特大农机、水上安全情况;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2、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上报。

3、一般性突发事件信息,应定期逐级上报,并向本单位所有科室通报。

(四)灾情信息发布

区农业农村局应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发出突发事件预警:

1、收到区委、区政府、有关单位及各乡镇的突发事件预测预报。

2、接到群众的信访案件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不利舆情的泛滥或网络造谣、传谣等现象的出现。

4、其它突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六)突发事件预防

1、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各级应急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各级科室的应急处理意识,做好防洪防风的思想准备。

2、工作准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督促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落实。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警预测。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分单位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汛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汛减灾技术攻关。农机监理站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动物防疫中心做好防疫物资及消毒物资的准备。

四、事后处置

1、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突发事件善后具体事宜。

2、在发生应急响应处理突发事件的情况下,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突发事件发生地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政府落实事后补救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尽快恢复。

3、局属各科室应尽快统计出各镇街农业受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争取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及时提出补救、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质的安排建议方案;监督补救资金、物质的规范使用。

4、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协助各镇街、村,调动有关人员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5.督促、帮助、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区加强应急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指导养殖户开展环境消毒,减少传染源,防止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处置农业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物资保障。按照分级、分单位负责的原则,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种子、化肥、兽药、地膜、农药、防护物资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优先保证各类农业防汛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和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

(三)信息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农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责任制,各成员小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采取实际演练等方式组织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五)宣传保障。利用科普专栏、农业信息网等,加强对农业安全生产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播报,增强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减少突发事件对农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阿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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