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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关于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哈阿政规〔2019〕9号)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01-04

一、制定本文件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房屋征收有关法律法规,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人的地上附属物需进行合理补偿。自2001年原阿城市发布的《阿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来,根据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客观因素的变化,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区数次更新并发布关于无照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区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此标准对征拆范围内的无照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补偿。最新发布的是《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哈阿政规〔2019〕9号),该文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方便快捷,又省时省工,一直延用至今。

二、文件制定过程

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相关业内专家,经过考察调研、反复运算、多次论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附属物补偿标准。

四、文件执行期限

两年

五、文件解读单位及联系电话

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51-51722166

相关政策:《哈阿政规〔2019〕9号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