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阿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1-12-09
阿城区广大参保居民:
按照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哈医保发[2021]78号)要求,为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做好全区人民医疗保障工作,现就延长2022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长集中缴费期
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参保并足额缴费350元的人员,享受财政补助,待遇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其它缴费时段
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350元和财政补助资金580元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待遇期为缴费后3个月(含缴费当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阿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