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阿城区住建局 更新时间:2022-11-16
申请材料:(1)用户通知方案、(2)《停水供水申请表》、(3)供水企业营业执照、(4)工程施工项目、设备维修计划及停止供水后保障用户用水的补救措施方案、(5)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措施
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法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新办)
申请条件:须有固定场所、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新建工程需要)、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材料、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申请表
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审批-送达
设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