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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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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哈尔滨市阿城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查阅或下载,网址为(http://www.acheng.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哈尔滨市阿城区财政局,地址:阿城区牌路大街361号;邮编:150300;联系电话:0451-5372102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28号),圆满完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23年阿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和公众需求,通过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阿城)等网站平台,依法依规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和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文书格式。准确使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使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执行《条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和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设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落实分管工作责任制。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根据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做好区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内容维护工作,为完善公开信息内容及保证质量,建立多项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公开及时、信息准确、有效地公开的政府信息,向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区财政局虽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二是部分栏目板块内容有待充实和完善;三是对部分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力度还比较薄弱,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改进情况:2024年,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文件下载:阿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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