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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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01-04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维护河流生态安全,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哈尔滨市城区重点水系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本工作方案。
二、方案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四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哈尔滨市城区重点水系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解决的主要问题:到2019年8月底前,取缔城区水系禁养区内全部畜禽规模养殖场;水系沿河禁养区以外、500米以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散养户畜禽粪污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责任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处理,初步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养殖模式。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各镇(街)要针对辖区水系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及散养户不同规模,认真分析清理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本着“谁产污、谁治污”的原则,明确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依法有序推进城区水系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大户)关闭搬迁工作。督导推进城区水系禁养区以外、500米以内的养殖场(大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大户)要依法取缔。城区水系沿河500米范围内不得审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扎实推进城区水系散养户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将散养粪污统一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责任管理体系,有散养户的村(屯),必须严格控制饲养量,并建设畜禽粪污存贮利用设施,确保畜禽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坚决杜绝偷排、漏排、直排现象发生。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帐销号,推进落实。
四、执行期限:两年
本方案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农村局解读。
联系人:朱佳典电话:53735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