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哈尔滨市房屋征收补偿补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城市房屋征收的实际情况,现将《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4月25日起执行。原《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哈阿政办发〔2011〕4号)附件1、附件2、附件3同时废止。
在此之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已做出征收决定的项目,补偿、补助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在此之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已做出征收决定的项目,补偿、补助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1.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docx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文件下载:哈阿政规〔2019〕9号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doc
相关链接: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定标准及阿城区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哈阿政规〔2019〕9号)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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